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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行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智行书院时间:2019-09-08浏览次数: 162

为做好我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启动我书院的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由书院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2、以辅导员所带测评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测评班级家庭困难学生的民主测评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该测评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该测评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书院范围内公示。

3、所有持普通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符合学院评选规定的在校学生都可参加评选,各班评定小组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打分,打分情况以书院为单位统一审核。

4、各书院按照量化结果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A、B、C三档:A、特殊困难;B、困难,C、一般困难。各书院评选小组根据量化结果向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汇总表(汇总表里包括:家庭经济情况(A)成绩、民主评议(B)成绩、量化结果E的成绩(量化公式为:E=A+B)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A、特殊困难;B、困难,C、一般困难)。

5、认定比例: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不包括建档立卡学生);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5%;一般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0%。具体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6、本次认定工作面向书院全体本专科学生,具体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学生本人提交资质申请—— 各书院(班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各书院资助工作组初审,书院范围公示拟定名单——书院学生上学工系统提出申请——书院学工系统进行审核——书院纸质材料上交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厅2号窗口)——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根据汇总情况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全校公示。

8、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1)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1日 各书院认定公示阶段。

(2)2019年9月16日书院上报纸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厅2号窗口);

(3)2019年9月16日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汇总报告进行评选。

(4)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4日,评选结果全校进行公示。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要求

(1)所需材料一律要用黑色签字笔或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2)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整理:

第一页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第二页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0、书院同时将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年级、班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成立文件及机构成员名单同时上报。按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要求完成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信息录入及学工系统贫困生录入(如不按时录入直接取消贫困生资格)。

11、2019年9月16日12:00前上交材料(大厅2号窗口):①以上第10条(2)中所要求整理好的纸质材料;②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名单、年级、班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名单;③书院建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汇总表(一份、书院书记签字并加盖书院公章)。所有材料交至平原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资助窗口)马斌老师处。

12、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告知工作,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做到各项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届时会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学生满意度,知晓率等方面发放问卷进行统计。



智行书院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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