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医保已经开始,为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医保政策,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增加30 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个人缴费标准人均同步增加30元, 达到年人均250元。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学校门诊报销
1、门诊年累计报销额度为600
2、通过学校参保,校医院可受理各地医院门诊费用报销。
二、住院报销
1、一般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2、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给予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到40万元。
三、住院医疗待遇
见附件1
四、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及待遇
门诊慢性病为30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0%(农村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为85%),实行定点治疗、月限额封顶管理。
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