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启动我院的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成立认定工作小组,我书院将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反馈渠道:资助专干胡海洋:15237392331;党总支书记刘凯:15225969820,邮箱:14583983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