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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行书院关于评选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高渊皓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 12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出彩中原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文件要求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院学〔2017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现对我书院2023年校级、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智行书院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院学〔2017〕6号)及以下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完成规定学分,学业成绩优异,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实习考核无不合格现象且表现突出;

4.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或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或者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者,经申报审批后可直接授予该称号。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

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 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 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

三、评选原则

(一)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

(二)排名原则:按照在校期间历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进行专业内排名。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与申报

各毕业班老师通知应届毕业生自主申报,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依据排名情况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审批表,如符合条件人员未能按期申报,则按排名顺延。

(二)监督审查

各老师要严格审查历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荣誉及实习情况、学习成绩的审核、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的审核。书院的就业专干也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公示报批

监督审查完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务会批准,其中评选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材料报送

1.5月16日-5月18日各毕业老师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审批表,并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5月19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务部;

六、评选要求

(一)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二)各毕业班老师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三)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选。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毕业前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不及格课程,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以上材料的电子数据及文本表格务必按要求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各毕业班老师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 2两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宣传。

七、待遇及表彰

(一)被评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二)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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