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修订)》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书院将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修订)》要求,以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评选基本依据。
二、参评学生
书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参评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明礼诚信,尊师爱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勤奋学习,善于创造,成绩优良。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综合奖学金参评资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党、团及行政处分、学风督察)者;
2.参评学年(专业和通识)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多次违纪受到通报且屡教不改者;
4.在参评综合奖学金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五、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1.学生休学期间;
2.学生留降级后第一个学年;
3.无故不按时注册者。
六、名额及金额
评选名额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总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以内,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2%,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
二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5%,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8%,每生每学年奖励600元。
七、日程安排
(一)班级宣传及评选
12月9日—12月11日,各老师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学校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主题班会、班级群通知。审核申请学生评选资格,根据名额确定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12月11日上午10点前提交班级《候选人名单》(附件1)、主题班会材料、班级公示截图等相关材料。
(二)书院复核及公示
12月11日,书院将对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召开评审会,正式确定智行书院2023-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名单。
12月12日—12月16日,书院将2023-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12月16日,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务部进行校级审核。
八、相关要求
1.各老师须做好2023-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评选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了解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流程,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氛围。
2.各老师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公示期间,学生意见反馈平台上提一级,坚决防止越级投诉或重大舆情。
3.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各老师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即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智行书院
2024年12月9日